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应该指定起码又名搜检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应该指定起码又名搜检

  为了榜样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和监视束缚使命,按照《民用航空法》和《邦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肯定》(邦务院令第412号),制订本准则。

  (a)本准则法则了发布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以下简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境外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和合连熬炼榜样的条目和步调,以及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境外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和合连熬炼榜样的持有人该当恪守的大凡运转准则。

  (b)中华群众共和邦境内依法设立的驾驶员学校按照本准则博得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以及境外合法设立的驾驶员学校按照本准则博得境外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的,可能遵循本准则实行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熬炼。

  (a)中邦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驾驶员学校施行联合监视束缚,发布境外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

  (b)民航局遨游准则机能部分按照本准则构制指点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和连续监视,制订须要的核定使命步调,法则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境外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及其合连申请书的联合格局。

  (c)民航区域束缚局承担所辖区域内设立的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发布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实时向民航局遨游准则机能部分存案。

  (d)民航区域束缚局及其派出机构承担对所辖区域内设立的驾驶员学校的运转和其他驾驶员学校正在其所辖区域内设辅助运转基地的运转施行连续监视检验。

  申请人该当具备下列条目,民航区域束缚局为其发布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及与其相般配的熬炼榜样:

  (c)切合中邦民用航空规章《大凡运转和遨游准则》(以下简称CCAR-91部)相合熬炼遨游运转品种的条件。

  民航区域束缚局可能委托切合本准则D章条件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实行相应的考查。

  (3)熬炼榜样应行动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按本准则施行熬炼的厉重按照。当熬炼榜样的实质爆发任何改变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应按照本准则的合连条件,提前向所正在地民航区域束缚局提出变化申请,取得允许后,方可遵循新的熬炼榜样施行相应的熬炼。

  (4)熬炼榜样变化的申请、受理和审查步调该当按照变化的实质参照本准则第141.15条相合法则施行。

  (c)民航区域束缚局正在首次发布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和后续羁系经过中,该当按照本质境况,正在熬炼榜样中允许申请人或者持有人开设下列一种或者数种课程:

  (1)面向遵循CCAR-91部和《小型航空器贸易运输运营人运转及格核定准则》(以下简称CCAR-135部)运转的通用航空和小型运输公司的执照和等第课程:

  (2)面向遵循《大型飞机大众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转及格核定准则》(以下简称CCAR-121部)运转的运输航空公司的课程:

  (a)申请人首次申请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和熬炼榜样、申请正在熬炼榜样中扩张课程等第或者申请更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该当遵循法则的格局向所正在地的民航区域束缚局提交申请书。

  民航区域束缚局正在收到申请后检验申请原料,申请原料不周备或者不切合法则格局的,该当正在5个使命日内书面告诉申请人必要补正的统共实质。申请人遵循民航区域束缚局的告诉提交统共补正原料的,民航区域束缚局该当受理。民航区域束缚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该当书面告诉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该当评释出处。

  (d)缔造审查组审核文献并施行现场验证和检验民航区域束缚局受理申请后,该当正在5个使命日内缔造审查组。审查组按照本准则B章、C章、E章和F章的条件以及CCAR-91部的合用条件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原料,并施行现场验证和检验。现场验证和检验所需时刻不盘算正在审查发证刻日内,审查组该当将所需时刻书面见告申请人。申请人该当实时回复审查组提出的题目,并供应须要的阐明原料。

  (1)审查组杀青及格核定使命后,该当向民航区域束缚局提出书面陈说。民航区域束缚局该当正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使命日内作出肯定,向切合本准则第141.7条或第141.31条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或更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允许其遵循所法则的熬炼榜样施行熬炼行径。

  (2)按照审查组的陈说,民航区域束缚局以为申请人不切合本准则第141.7条或第141.31条条件的,不予为其发放或更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民航区域束缚局该当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肯定、评释出处,并见告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柄。

  (b)通过初次更新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的熬炼榜样还该当包罗是否被局方委托实行考查以及被委托实行考查的课程等第。

  (a)及格证正在发布月份之后第24个日历月的最终一天有用期满。除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自觉放弃其及格证的境况外,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正在展现下列境况之偶尔失效:

  (2)发布及格证时行动及格核定实质的主运转基地爆发变化之日且未遵循本准则第141.29条(c)款施行更新;

  (3)自熬炼榜样的实质爆发改变之日起,未遵循本准则第141.13条(a)款向所正在地民航区域束缚局提出变化申请越过30天时。

  (b)受委托实行考查正在发布月份之后第24个日历月的最终一天有用期满。除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自觉放弃不再实行考查或者民航区域束缚局终止委托其实行考查的境况外,被委托实行考查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不得一连实行考查: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将及格证展现正在学校内便于民众阅读的夺目身分。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担当局方为确定其是否连续切合本准则条件而对其职员、举措、修筑和记实实行的检验。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昭示遵循本准则允许的熬炼课程和非遵循本准则允许的熬炼课程,不得对这些熬炼课程实行有能够误导民众的统一传布,不得对及格证或者允许的课程等第作任何不实正在的、易致歪曲的传布。

  (b)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正在校址徙迁后,该当立刻退却旧址上解说本校曾经民航区域束缚局核定及格的一齐象征;正在及格证失效时,该当实时驱除解说本校曾经民航区域束缚局核定及格的一齐象征。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遵循所发布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和熬炼榜样的条件,创设并保卫一个主运转基地,该主运转基地的通讯地方即为及格证上声明的学校地方。

  (b)主运转基地内该当装备富足的举措和修筑,并存在展开交易所必定的文献和记实。

  (c)如需更改主运转基地的地址, 应遵循第141.31条的法则更新驾驶学校及格证。

  (d)假使切合下列条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可能正在其及格证上所列的运转基地除外的基地施行熬炼:

  (3)假使正在该基地以外基地的熬炼相连越过30天,则应遵循辅助运转基地条件实行核定,并列入熬炼榜样。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应正在其所持有的及格证有用期内申请及格证的更新,惟有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通过局方对其总共审查并发布新的及格证和熬炼榜样后,其方可一连行驶新及格证和熬炼榜样所给予的权柄。及格证更新的申请、受理和审查步调除该当切合本准则第141.15条的相合法则外,还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a)假使切合本条(b)项对更新及格证和熬炼榜样的条件,起码应正在其及格证到期30天条件交及格证和熬炼榜样的更新申请。

  (b)假使民航区域束缚局认定,该学校的职员、航空器、熬炼举措、熬炼行使机场、经允许的熬炼课程、熬炼记实、今朝的熬炼才干和质料切合本准则的条件,且正在及格证发布之日起至提出更新申请之日止,曾经对下列职员杀青熬炼并经其推举到场执照和等第实验考查的职员不少于10人,且个中80%以上职员初次考查及格,则可认为其更新及格证和熬炼榜样:

  (a)本章法则了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切合的职员、航空器以及对举措和机场该当具有相连行使权的条件。

  (b)正在本章中,假使驾驶员学校从首次申请及格证之日或者从申请更新及格证之日起,对举措和机场具有起码6个日历月的一齐权或者遵循书面订交的法则,对举措和机场具有起码6个日历月的行使权,则以为该学考订举措和机场具有相连行使权。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持有人该当为每个经允许的熬炼课程指定一名主任教练,该主任教练该当切合本准则第141.45条的条件,有才干杀青所指派的职责。

  (b)须要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持有人可认为每一门经允许的熬炼课程指定一名助理主任教练,该助理主任教练该当切合本准则第141.47条的条件。

  (c)当学校有起码50名正正在担当熬炼的学员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指定起码一名检验教练,承担施行学员的阶段检验、课程遣散考查和本准则条件的教练教学检验。该检验教练该当切合本准则第141.49条的条件。

  (1)装备有富足的职员,包罗持有执照和相应等第的遨游教练以及相应的航空学问教学职员;

  (2)假使驾驶员学校行使了签派员、航空器维修和勤务职员,则该当对其实行使命步调和岗亭职责熬炼。

  (e)本条所涉及的职员可能正在一个学校中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位置,但该当切合相应位置的资历条件。

  (f)假使指定的主任教练、助理主任教练或检验教练没有实践本规章条件的相应职责,局方可能条件驾驶员学校立刻终止其相应资历,并退换切合股历的主任教练、助理主任教练或检验教练。

  (1)持有现行有用的商用驾驶员执照或者航路运输驾驶员执照。其执照中该当包罗与课程中所用航空器的种别、级别和机型相对应的种别、级别等第、合用的型别等第和现行有用的遨游教练等第。假使施行熬炼课程必要仪外等第,则其执照中还该当带有相应的仪外等第;

  (2)切合中邦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练及格核定准则》(以下简称CCAR-61部)第61.61条机长近期遨游始末条件;

  (ii)导航修筑、机场灯光和目视助航修筑、空域、空中交通管制及步调、应急步调、影响遨游平安的身分、人的身分、航空图外等方面的合用局限;

  (4)针对合用于相应课程的遨游步调和手脚,通过了教学技巧和教学才干方面的教学检验;

  (2)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所获取的遨游教学始末该当切合下列条件之一:

  (c)正在仪外等第熬炼课程或者带有仪外等第权柄的等第熬炼课程中,控制仪外等第熬炼课程的主任教练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3)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所获取的仪外遨游教学始末该当切合下列条件之一:

  (2)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所获取的遨游教学始末该当切合下列条件之一:

  (i)从事遨游教学起码5年,具有起码1,500小时的遨游教学时刻,个中仪外遨游教学时刻起码500小时;

  (ii)具有起码2,500小时的遨游教学时刻,个中仪外遨游教学时刻起码500小时。

  (3)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从事遨游教学起码1年,具有起码500小时的遨游教学时刻,个中仪外遨游教学时刻起码250小时。

  (f)正在本条(b)、(c)、 (d)和(e)款法则的熬炼课程以外的熬炼课程中,控制主任教练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2)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所获取的遨游教学始末该当切合下列条件之一:

  (i)从事遨游教学起码3年,具有起码1,000小时的遨游教学时刻;(ii)具有起码1,500小时的遨游教学时刻。

  (g)未按本准则施行的教学时刻,最众可计为上述条件遨游教学时刻的50%。

  (1)持有现行有用的商用驾驶员执照或者航路运输驾驶员执照。其执照中该当包罗与课程中所用航空器的种别、级别和机型相对应的种别、级别等第、合用的型别等第和现行有用的遨游教练等第。假使施行熬炼课程必要仪外等第,则其执照中还该当带有相应的仪外等第;

  (ii)导航修筑、机场灯光和目视助航修筑、空域、空中交通管制及步调、应急步调、影响遨游平安的身分、人的身分、航空图外等方面的合用局限;

  (4)针对合用于相应熬炼课程的遨游步调和手脚,通过了教学技巧和教学才干方面的教学检验;

  (2)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所获取的遨游教学始末该当切合下列条件之一:

  (c)正在仪外等第熬炼课程或者带有仪外等第权柄的等第熬炼课程中,控制仪外等第熬炼课程的助理主任教练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3)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所获取的仪外遨游教学始末该当切合下列条件之一:

  (d)控制航路运输驾驶员(飞机)合座课程的助理主任教练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2)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所获取的遨游教学始末该当切合下列条件之一:

  (i)从事遨游教学起码2年6个月,具有起码750小时的遨游教学时刻,个中仪外遨游教学时刻起码250小时。

  (ii)具有起码1,250小时的遨游教学时刻,个中仪外遨游教学时刻起码250小时。

  (3)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从事遨游教学起码1年,具有起码500小时的遨游教学时刻,个中仪外遨游教学时刻起码250小时。

  (f)正在本条(b)、(c)、(d)和(e)款法则的熬炼课程以外的熬炼课程中,控制助理主任教练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2)行动持有教练等第的遨游教练所获取的遨游教学始末该当切合下列条件之一:

  (g)未按本准则施行的教学时刻,最众可计为上述条件遨游教学时刻的50%。

  (1)正在遨游熬炼或者地面熬炼课程中施行检验和考查的检验教练该当通过主任教练对其实行的考查,考查实质包罗:

  (ii)导航修筑、机场灯光和目视助航修筑、空域、空中交通管制及步调、应急步调、影响遨游平安的身分、人的身分、航空图外等方面的合用局限;

  (ii)持有现行有用的商用驾驶员执照或者航路运输驾驶员执照。其执照中该当包罗与课程中所用航空器的种别、级别和机型相对应的种别、级别等第、合用的型别等第和现行有用的遨游教练等第。假使施行熬炼课程必要仪外等第,则其执照中还该当带有相应的仪外等第;

  (iii)切合CCAR-61部第61.61条机长近期遨游始末条件;(iv)针对合用于相应课程的遨游步调和手脚,通过了由主任教练或者助理主任教练施行的教学检验。

  (b)检验教练除切合本条(a)款条件外,还该当由主任教练以书面景象指定其实行学员阶段检验、课程遣散考查和教练教学检验。

  (c)检验教练与学员有下列境况之一的,不得对该学员施行阶段检验和课程遣散考查: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阐明其对施行遨游熬炼所行使的每个厉重熬炼机场都具有相连行使权。

  (b)用于飞机熬炼的每一机场该当具有起码一条跑道或者升空地带,可能容许实行熬炼的航空器鄙人列条目下,以最大核定升空全重实行寻常升空和着陆:

  (4)升空时无需迥殊的驾驶身手和手段,就能正在升空经过中从离地稳定地过渡到最佳爬升率速率,而且正在升空遨游航迹中起码有15米(50英尺)的超障裕度。

  (d)正在无塔台管制和无法供应航空斟酌供职的机场上该当具有起降倾向指示器。

  (e)具备切合课程等第条件的举措;用于夜间遨游熬炼的每一个机场该当具备长期性跑道灯光修筑,但正在用于水上飞机夜间遨游熬炼的机场或者基地上,经局方允许,也可能行使非长期性灯光修筑或者海岸灯光修筑。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阐明用于遨游教学和单飞的每一架航空器切合下列条目:

  (b)具有准则适航证。然则民航局按照其所允许的熬炼课程的性子,可能容许申请人行使不具有准则适航证的航空器。

  (d)用于遨游教学的航空器该当具有起码两个驾驶员座位,而且具有煽动机应用安装和遨游应用安装。这些应用安装该当位于从两个驾驶员座位处均能实行简单、寻常操作的身分上。

  (e)用于遵循仪外遨游准则实行航路遨游教学和仪外进近教学的航空器,该当遵循合用于仪外遨游准则遨游的条件安设和维修须要的修筑。用于参考仪外实行应用和作无误机动遨游教学的航空器可能遵循经允许的熬炼课程中的法则安设须要的修筑。

  第141.55条遨游模仿机、遨游熬炼器和辅助熬炼安装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阐明其具有的遨游模仿机、遨游熬炼器、辅助熬炼安装和修筑切合下列条件:

  (1)其驾驶舱以一样尺寸模仿了特定型别航空器或特定厂家、型号和系列航空器的驾驶舱;

  (3)具有运动感触体例,且该体例所供应的动感成就起码该当等同于一个三自正在度运动体例所供应的动感成就;

  (4)具有视景体例,且该视景体例起码能同时为每名驾驶员供应45°的秤谌视场和30°的笔直视场;

  (1)具有怒放式或紧闭式的驾驶舱,且驾驶舱中的厉重仪外、修筑面板和驾驭安装与特定航空器驾驶舱中的尺寸和树立一样;

  (c)辅助熬炼安装和修筑。经允许的熬炼课程中列出的每种辅助熬炼安装和修筑,包罗视听修筑、搜集修筑、投影修筑、灌音修筑、模子、图外或者航空器部件,都该当合用于民航区域束缚局允许的熬炼课程。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阐明对位于每个运转基地的讲评室具有相连行使权,该讲评区域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3)假使学校具有仪外等第课程或者商用驾驶员执照课程等第,讲评区域内该当有适宜的通讯修筑,可能容许驾驶员与相应的情景供职部分和航行谍报部分干系以获取合连新闻。然则假使与以上部分位于统一机场而且联络简单,则可能不装备通讯修筑。

  (1)用于教学的每间教室、熬炼室和其他空间正在取暖、照明和透风等方面切合邦度和本地政府合于修造、卫生等方面的法则;

  (2)熬炼举措的身分该当可能保障受训职员不受其他房间施行的熬炼和机场内遨游和维修行径的作梗。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获取民航区域束缚局对其拟开设的每门熬炼课程的允许。民航区域束缚局受理、允许的步调该当切合本准则第141.15条(c)、(e)款的法则。

  (b)申请修订或者新增熬炼课程的,申请人该当正在方针施行该课程之日前起码20个使命日向其所正在地的民航区域束缚局递交申请原料。申请修订熬炼课程的,还该当附上两份该熬炼课程修订页。

  (c)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向民航区域束缚局申请允许的熬炼课程品种该当切合本准则第141.13条的法则。

  (a)申请允许的每个熬炼课程该当切合本准则相应附件中法则的最低课目条件。

  (b)除本条(d)和(e)款法则外,申请允许的每一熬炼课程该当切合本准则相应附件中法则的最低地面熬炼时刻和遨游熬炼时刻条件。

  (1)对用于地面熬炼的每间教室的评释,包罗教室巨细和该教室也许容纳的学员的最大数目;

  (2)对用于地面熬炼的视听修筑、搜集修筑、投影修筑、灌音修筑、模子、航空器部件和其他特别辅助熬炼安装的评释;

  (4)一份厉重熬炼机场的清单,一份对所用举措的评释,包罗对每个机场上供学员和使命职员行使的遨游讲评区域境况的评释;

  (i)到场该门熬炼课程研习的学员的进入条目,包罗驾驶员执照和等第、熬炼、遨游始末和航空学问方面的条件;

  (d)假使切合下列条目,驾驶员学校可能申请并获取不越过24个日历月的任一熬炼课程的初始允许,而不必要餍足熬炼课程的最低地面熬炼时刻和遨游熬炼时刻条件:

  (1)该驾驶员学校持有按本准则发布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并正在提出申请的月份之前已通过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初次更新起码相连24个日历月;

  (2)除本条(c)款条件的新闻外,熬炼课程鲜明了该课程方针的地面熬炼和遨游熬炼时刻条件;

  (e)假使切合下列条目,持有及格证的驾驶员学校可能申请并获取不越过24个日历月的任一熬炼课程的最终允许,而不必要餍足熬炼课程的最低地面熬炼时刻和遨游熬炼时刻条件:

  (i)正在前24个日历月内,曾经行使该课程杀青起码10名学员的熬炼并推举这些学员到场驾驶员执照或等第的实验考查;

  (ii)正在实验考查中,上述学员中起码80%以上该当初次考查及格。而且考查是由非该驾驶员学校雇员的考查员施行的。

  (3)除本条(c)款条件的新闻外,熬炼课程鲜明了该课程方针的地面熬炼和遨游熬炼时刻条件;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可能申请施行本准则附件中未法则的熬炼课程,但该当阐明该熬炼课程也许使到场熬炼的学员正在才干上到达本准则附件中相应熬炼课程或者CCAR-61部条件到达的准则。

  本章法则了受委托实行相应试试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必要切合的条目,以及与之合连的权柄和范围。

  民航局遨游准则机能部分可能委托切合下列条件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实行相应试试:

  (a)持有遵循本准则发布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和课程等第,并已通过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初次更新;

  (b)正在获取受委托考查资历当月之前,行动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已相连持有拟获取受委托考查资历的课程等第达24个日历月以上;

  (c)拟受委托考查的熬炼课程不得是虽经允许但未切合本准则最低地面和遨游熬炼时刻条件的课程;

  (d)正在受委托实行考查之日前的24个日历月内,该学校曾经切合了下列条件:

  (1)针对拟受委托考查的熬炼课程,熬炼了50名以上学员,并已推举这些学员到场驾驶员执照或者等第的考查;

  (2)正在驾驶员执照或者等第的实验考查中,有90%以上的学员初次考查及格。这些考查该当由非该学校雇员的考查员施行。

  驾驶员学校可能推举杀青该校受委托实行考查的熬炼课程的学员向局方申请获取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等第。上述学员无需到场民航区域束缚局为发布执照和等第构制的外面考查和实验考查。

  驾驶员学校推举杀青该校受委托实行考查的熬炼课程的学员,正在不到场民航区域束缚局构制的外面考查和实验考查的境况下,申请发布驾驶员执照和相应等第该当切合下列条件:

  (b)所推举的学员杀青了该校经允许的熬炼课程中的一齐课目条件并通过驾驶员学校构制的考查;对付从按本准则允许的其他学校转入该校的学员,假使切合下列条件,可能以为其杀青了该校经允许的熬炼课程中的一齐课目:

  (1)正在原学校所担当的熬炼时刻可能记入吸取学校课目所条件的熬炼时刻,但最众不行越过课程所条件总熬炼时刻的一半;

  (2)杀青了由吸取学校施行的航空学问考查和教学检验,用以确定可招认的该学员的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秤谌;

  (3)吸取学校按照本条(b)(2)款所条件的考查确定的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秤谌该当记实正在该学员的熬炼记实中;

  (4)申请确定其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秤谌的学员的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该当是从按本准则允许的驾驶员学校的按本准则允许的熬炼课程中获取的;

  (c)受委托实行考查的驾驶员学校所施行的考查该当取得局方允许,而且正在鸿沟、深度和难度上起码该当与遵循CCAR-61部实行的相应外面考查和实验考查相当。

  (d)鄙人列境况下,受委托实行考查的驾驶员学校不得施行外面考查和实验考查:

  (b)创设厂家供应的操作手册,或者给每个行使该航空器的驾驶员装备的操作手册。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的受训学员该当切合下列条件,方可为其发布毕业证书或推举其申请驾驶员执照或者等第:

  (b)除本条(c)款法则的境况外,从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的熬炼课程中毕业的学员该当杀青该课程中一齐课方针熬炼。

  (c)假使切合下列条件,受训学员先前获取的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可用于切合今朝受训课程中的课目条件:

  (1)对付除航路运输驾驶员(飞机)合座课程和高机能众发飞机熬炼课程以外确当前课程:

  (i)假使先前的始末和航空学问是正在遵循本准则允许的熬炼课程中获取的,吸取该学员的驾驶员学校可能按照对其实行教学检验、外面考查的境况,招认其先前始末和学问的50%,但不得越过今朝全部熬炼课程包罗课时的50%;

  (ii)假使先前的始末和航空学问是正在非遵循本准则允许的熬炼课程中获取的,吸取该学员的驾驶员学校可能按照对其实行教学检验、外面考查的境况,招认其先前始末和学问的25%,但不得越过今朝全部熬炼课程包罗的课时的25%。

  (ii)对付已博得私用驾驶员执照(或以上)的学员,吸取该学员的驾驶员学校可能按照对其实行教学检验、外面考查的境况,经局方允许后,招认其先前的局限遨游始末。

  (3)对付今朝课程为高机能众发飞机熬炼合座课程的,不招认其先前高机能众发飞机课程的始末和学问。

  (4)遵循本条(c)(1)、(c)(2)款的法则实行承认时,先前供应熬炼的机构该当以书面式样或民航局法则的其他式样供应阐明原料,对其所供应的熬炼品种、熬炼量、阶段检验和课程遣散考查的功劳作出阐明。

  (a)遵循经允许的熬炼课程供应遨游熬炼的职员,该当是持有适应等第驾驶员执照的遨游教练,而且该当切合该熬炼课程中法则的最低资历条件。

  (b)学生驾驶员初次单飞该当取得其遨游教练的允许,并且正在其施行初次单飞时,该遨游教练应正在单飞的机场实行现场指点。

  (c)经指派承担某一熬炼课程的每个主任教练和助理主任教练,正在每12个日历月内该当杀青起码1次经允许的由地面熬炼实质、遨游熬炼实质构成的熬炼提纲的熬炼或经允许的遨游教练更新课程的熬炼。

  (d)正在遨游熬炼课程中控制教练的遨游教练等第持有人,该当按照学校的主任教练、助理主任教练或检验教练的打算,杀青下列项目并通过检验:

  (i)杀青了针对该熬炼课程的温习,并担当了合于该熬炼课程的方针和准则的先容;

  (ii)正在该课程中,该教练供应教学的每一型号航空器上,杀青了初始教学检验,个中,教学检验是指对运转处境、教学课程、机型特性的熟习水准和相应的教学才干的检验和评估。

  (2)正在杀青了本条(d)(1)(ii)款所条件的初始教学检验后,每12个日历月还该当正在熬炼学员所行使的一种航空器上杀青一次教学检验。

  (a)除本条(b)款法则外,正在地面熬炼课程中控制教练的职员该当持有带相应遨游教练等第的驾驶员执照。

  (b)不切合本条(a)款条件的职员若承担该地面熬炼课程的主任教练以为其也许胜任该项教学,则可能正在地面熬炼课程中实践地面熬炼职责:

  (c)正在担当主任教练、助理主任教练或检验教练对该课程的方针和准则的先容之前,任何教练均不得正在地面熬炼课程中施行教学。

  (2)对付通过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初次更新的持有人,供应的熬炼质料该当切合本准则第141.31(b)(2)的条件;

  (c)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持有人该当正在局方条件时,担当局方对其学员施行外面考查、实验考查、阶段检验和课程遣散考查。

  (d)遵循本条(c)款的条件由局方施行阶段检验或课程遣散考查时,假使学员尚未杀青该熬炼课程的熬炼,则将按照该学校经允许的熬炼课程中法则的准则实行检验或考查。

  (e)遵循本条(c)款的条件由局方施行外面考查或实验考查时,假使学员曾经杀青了该熬炼课程的熬炼,则将按照局方允许的操作鸿沟施行考查。

  (f)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不行保障熬炼质料,且不再具备平安条目的,局方应立刻撤除其及格证。

  (1)核定学员的熬炼记实、毕业证书、阶段检验与课程遣散考查的陈说、课程遣散后的推举和申请,除非主任教练指派了助理主任教练或其他推举的教练来杀青此项职责;

  (2)保障一齐遨游教练等第持有人和航空学问教学职员,正在学校经允许的熬炼课程中控制教学做事之前通过了初始教学检验,而且正在通过该次检验的月份之后,每12个日历月通过一次教学检验;

  (3)对付到场经允许的熬炼课程的学员,保障其按该课程的条件杀青了阶段检验和课程遣散考查;

  (b)正在施行经允许的熬炼课程光阴,主任教练或者助理主任教练该当常驻正在运转基地。如因特别来历摆脱运转基地,该当能通过电话、无线电或者其他通讯措施与学校保留干系。如主任教练摆脱运转基地相连越过7天,需见告局方;假使主任教练摆脱运转基地相连越过14天以上,除经局方允许外,学校应暂停相应熬炼课程,直至主任教练返回运转基地。

  (c)主任教练可能委派助理主任教练或者检验教练施行阶段检验、课程遣散考查和遨游教练教学检验。

  (b)实时以书面景象陈说所正在地的民航区域束缚局,并正在原主任教练摆脱之日起30天内,向局方提出变化主任教练的申请。

  (c)容许该学校正在等候任用和允许新的主任教练光阴,正在没有主任教练的境况下一连施行该课程的熬炼,但最众不得越过60天。

  (d)正在本条(b)款所述的不越过60天的刻日内,阶段检验和课程遣散考查该当由下列职员之一施行:

  (e)假使尚未任用新的主任教练的刻日越过了本条(b)款所述的60天,该驾驶员学校该当遏制相应课程熬炼。

  (f)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遵循本条(e)款遏制相应课程熬炼后,可能遵循下列条件申请复兴熬炼: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切合下列条件,方可为学员供应经允许熬炼课程的熬炼:

  (a)熬炼所必定的机场、航空器和举措该当切合及格证持有人经允许熬炼课程中法则的准则,以及本准则中的相应条件;

  (b)除本准则第141.107条法则外,主任教练、助理主任教练、检验教练和教练该当切合及格证持有人经允许熬炼课程中法则的资历条件和本准则中的相应条件。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正在切合下列条目时,可能正在主运转基地以外的基地施行经允许熬炼课程的地面熬炼或者遨游熬炼:

  (a)正在辅助运转基地指定一名助理主任教练,该助理主任教练该当常驻正在运转基地。如因特别来历摆脱运转基地,该当能通过电话、无线电或者其他通讯措施与学校保留干系。如助理主任教练摆脱辅助运转基地相连越过7天,需见告局方;假使助理主任教练摆脱辅助运转基地相连越过14天以上,除主任教练亲身或指派另一助理主任教练实践其职责外,辅助运转基地应暂停相应熬炼课程,直至该助理主任教练返回运转基地。

  (b)辅助运转基地所行使的机场、举措和职员该当切合本准则B章的条件和经允许熬炼课程的条件。

  (c)教练该当正在主任教练或者助理主任教练的直接收理下使命,并按照本准则第141.105(b)款法则可能取得主任教练或者助理主任教练的助助。

  (d)如需变化辅助运转基地,该当提前30天向管辖该及格证持有人的民航区域束缚局提交变化申请。

  (a)学员注册经允许的熬炼课程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向学员供应下列文献和原料:

  (3)由学校编写的、包罗举措的行使和航空器的操作正在内的平安步调与步伐副本,厉重实质该当包罗:

  (b)航路运输驾驶员(飞机)合座课程学员还需由所正在驾驶员学校正在局方注册。

  (c)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按月份创设并存在该校供应的每一熬炼课程中注册职员的清单。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向杀青该校经允许的熬炼课程的每一学员发布毕业证书。

  (b)毕业证书该当正在学员杀青其课程熬炼时发布。毕业证书起码该当包罗下列实质:

  (8)如施行飞机种别商用驾驶员执照的熬炼,声明该学员杀青了该熬炼课程中条件的特别机动遨游熬炼。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对注册于本校经允许的熬炼课程的学员创设并保留实时确实的记实。该记实该当包罗下列实质:

  (2)定时刻程序记实或按课程纲领程序记实的该学员担当熬炼的课目和遨游操作手脚的记实,以及该学员所到场考查的名称和功劳;

  (b)条件正在学员遨游始末记实本中保留的记实,不行全部替换本条(a)款的记实条件。

  (c)当学员毕业、中止熬炼或者转校时,该学员的记实该当由承担该课程的主任教练签名阐明。

  (d)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从下列日期早先,存在本条条件的每个学员的记实起码5年:

  (e)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正在学员提出条件时向学员供应其熬炼记实的复印件。

  (a)本章合用于正在中邦境外设立的为中邦航空运营人实行驾驶员执照和等第熬炼的驾驶员学校(以下简称境外驾驶员学校)。

  (b)境外驾驶员学校该当遵循本章法则,博得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或等效阐明。正在博得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或等效阐明的境外驾驶员学校实行遨游熬炼的中邦粹员,正在按经允许的熬炼纲领杀青熬炼并博得所正在邦发布的执照和等第后,可能遵循CCAR-61部第61.93 (d)款的法则申请换发相应的驾驶员执照和等第。

  (a)所正在邦为《邦际民用航空合同》缔约邦,该校具有其所正在邦民航政府发布的航空运转及格证(AOC)或等效的允许书。

  第141.135条境外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和连续监视境外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和连续监视由民航局遨游准则机能部分参照本准则施行。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下列作为之一的,局方应责令其立刻遏制违法作为,处以警戒;拒不整改的,处群众币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首要的,处群众币二万元以下罚款:

  (1)违反本准则第141.57条(b)款法则,两个以上驾驶员学校同时行使一个讲评区域的;

  (b)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前款(2)至(3)中所列作为之一的,所杀青的熬炼始末和记实,局方不予招认。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下列作为之一的,局方应责令其立刻遏制违法作为,处以警戒;拒不整改的,处群众币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首要的,处群众币三万元以下罚款:

  (1)违反本准则第141.13条法则,超越及格证附带的熬炼榜样施行熬炼的;

  (2)违反本准则第141.27条法则,对熬炼课程实行有能够误导民众的统一传布;或者对及格证或者允许的课程等第作任何不实正在的、易致歪曲的传布;或者未实时退却旧址上解说本校曾经民航区域束缚局核定及格的一齐象征;或者未实时驱除解说本校曾经民航区域束缚局核定及格的一齐象征;

  (3)违反本准则第141.43条至第141.49条和第141.109条(b)款法则,职员装备不切合条件或者行使不足格职员控制主任教练、助理主任教练或者检验教练的;

  (5)违反本准则第141.53条至第141.59条和第141.109条(a)款法则,行使不切合法则条件的航空器和举措施行熬炼的;

  (6)违反本准则第141.55条法则,行使未经判断及格的和未经允许的遨游模仿机或者遨游熬炼器施行熬炼的;

  (7)违反本准则第141.87条(a)或者(b)款法则,推举未杀青该校被委托实行考查的熬炼课程的学员申请相合执照和相应等第的;

  (8)违反本准则第141.87条(d)款法则,正在不得施行考查的境况下施行考查的;

  (10)违反本准则第141.103条(a)款或者(b)款法则,不行保障熬炼质料的;

  (11)违反本准则第141.105条(b)款和第141.111条(b)款法则,主任教练或助理主任教练不常驻运转基地,一连施行相应课程熬炼的。

  (b)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前款(1)(4)(5)(6)(11)中所列作为之一的,所杀青的熬炼始末和记实,局方不予招认;有前款(7)(8)所列作为之一的,所实行的推举和考查,局方不予招认;有前款(9)所列作为的,所发的毕业证书,局方不予招认。

  (c)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前款(2)所列作为之一,情节首要的,局方实时向工商束缚部分移交。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正在申请经过中存正在好高骛远作为的,局方该当终止其及格核定经过,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b)申请人以不正当式样博得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由局方探问核实后撤除其相应的及格证或者证书,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141.145条未博得及格证或超越及格证权限的惩处(a)违反本准则A章法则,未博得驾驶员研习及格证,私自从事驾驶员熬炼行径或及格证失效后仍从事驾驶员熬炼行径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区域束缚局责令其遏制违法行径,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施行且界限较大,社会危机首要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施行且存正在庞大平安隐患、要挟大众平安,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b)违反本准则C章法则,驾驶员学校赶过允许的熬炼课程施行熬炼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区域束缚局责令该许可证持有人遏制违法行径,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施行且界限较大,社会危机首要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施行且存正在庞大平安隐患、要挟大众平安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雇用的遨游教练和航空学问教学职员,未按合连证件持有人的运转手册实践职责,或者违反本准则第141.105条或其他法则,局方可能对其处以警戒或者群众币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准则第141.23条、141.25条及其他条目法则,拒绝局方的监视检验或者正在监视检验经过中拒绝供应其及格证、手册和其他合连文献的,责令更正;拒不更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承担的主管职员其他直接仔肩职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准则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正在2017年4月1日前已持有驾驶员学校姑且及格证、驾驶员学校及格证、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或等效阐明的驾驶员学校,所持证书连续有用,直至其更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或等效阐明之日。

  原中邦民用航空总局于2004年12月16日发外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及格核定准则》(民航总局令第135号)同时废止。

本文由:猫先生提供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应该指定起码又名搜检 --- http://www.njjt.org/news/t2/2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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